人民监督网记者调查发现,于延果“统治”下的平顶山市公安局光明路分局(光明路派出所)在网络上臭名昭著,被多名网民实名举报该局与开发商勾结,残害百姓。
刘红勋的举报源于与河南天河置业老板杨广松的一场经济纠纷。杨广松欠刘红勋款,刘红勋派人讨要时,被杨广松的手下打伤,刘红勋报警后,于延果为首的光明路分局公然保护施暴者,刘红勋气不过,在网上实名举报于延果,于延果恼羞成怒,冒天下之大不韪,将举报人刑拘。
图:拘留通知书
举报人刘红勋现在被异地羁押于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安局鲁山县看守所。
刘红勋的妻子刘女士接受人民监督网记者采访时说,9月18日中午,光明路派出所四名人员突然来到我家,将刘红勋带走,并且未出示任何手续。21日,我们家人得知刘红勋已被光明路公安分局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为由刑事拘留。
刘红勋压根就没有参与现场维权,怎么可能去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况且,刘红勋作为委托人与帮他要账的人签有《委托协议》,协议上双方明确约定:被委托人不能做出违法行为,不能对对方做出人身攻击和人生伤害!
光明路派出所抓刘红勋是明显的办案不公,而在这一系列闹剧中,光明路派出所扮演者极不光彩的角色,放走招摇撞骗的假警察,刑拘没有过激行为的维权人,刑拘没有参与维权的刘红勋。这一切都能说明光明路公安分局局长于延果无视纪律,违反了公安部严禁公安机关插手经济纠纷的禁令。
平顶山光明路公安这一系列违法违纪行为,引起了河南省公安厅纪检委的高度重视。
9月2日,河南省公安厅督察组到驻平顶山调查此案。但是,省公安厅督察组一走,光明路派出所竟然不知悔改,反而把刘红勋也抓了起来,企图一错再错,把错案办成“铁案”。
宪法规定公民有对任何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批评的权利,平顶山公安分局于延果涉嫌违法违纪刑拘举报人,是对公民宪法权利的严重践踏,是对十八大以来中央依法治国精神的无视。 刘红勋的妻子刘艳彩女士如是对人民监督网记者说。